(記者 王 輝 實習生 何 爽)“臨潁縣城有小孩丟了……”從9月3日中午開始,在臨潁網友的各大微信群里,一則尋人的信息被大家紛紛轉發(fā)。臨潁警方介入調查,當破案后了解到案情時,民警們卻哭笑不得。
“我們是當天中午12點56分接到報警電話的。”臨潁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說,報警人李某稱,他12歲的女兒及5歲半的兒子在城關鎮(zhèn)北場村六組走失已近2個小時。
“案情”重大,臨潁縣出動20多名警力投入偵查,兩名副局長親自坐鎮(zhèn)指揮,民警們在李某家附近進行搜尋,當天下午陰雨不斷,民警們冒著雨在臨潁火車站、千畝湖游園等地進行搜尋。
與此同時,李某孩子丟失的事情在微信圈里也是越傳越廣,甚至引起當地居民的恐慌。
民警大面積排查并未取得實質性進展,直到當晚8點左右,民警通過北場村一家住戶的監(jiān)控視頻發(fā)現,李某的子女在中午12點28分隨著一名女子離開。民警立即對這名女子展開調查。正當民警苦苦尋找時,接到了一個女子的電話,大致意思是李某的孩子已經被李某妻子送到其奶奶家里。經過確認,民警發(fā)現帶走兩位孩子的女子正是李某的妻子張某。
妻子將孩子帶走,做丈夫的難道不知道?面對民警的詢問,李某堅稱不知道孩子被妻子帶走。
民警隨后找到李某的妻子張某,張某向民警提供了其帶走孩子前與李某的通話錄音及短信。
經查證,張某于9月3日11點39分給李某打電話及短信告知,她將孩子帶走,也就是說李某在報案前已經得知孩子去向,那他為什么要報警呢?
9月4日上午,民警再次將李某傳喚到派出所進行詢問,李某仍堅持稱自己事先并不知情,民警將張某保存的電話錄音、短信等事實擺在李某面前時,李某無法狡辯,對自己謊報、瞞報警情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。
據張某表述,李某正與她鬧離婚,趁她帶走孩子之際,報警謊稱孩子失蹤,想借民警之手將孩子留在自己身邊,才精心計劃了這場鬧劇。
目前,臨潁警方依法對李某行政拘留3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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